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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人生已經過了一半,很多事情都無法挽回了。
譬如說,你認識的好男人要結婚了,或是念念不忘的前女友要訂婚了,或是已經失去聯絡的好朋友,抑或是失去的親人再也回不來了。這會造成人在異鄉孤獨的夜晚,努力思索到底「重要」這兩個字的意義。首先,要如何定義一半呢?當你覺得你的人生可以活到六十歲時,所以認為三十歲是人生的一半;但是如果到了三十歲,逃避不去想這件事情,所以繼續延長人生的底線到七十歲---這樣,就失去了思考的意義了不是嗎?所以我以五十五歲當作是最終點吧,這樣才能繼續。對於失去這件事,既然無法挽回那就選擇故意遺忘。假裝你從來不曾擁有,這樣會不會好一點?故做積極的樣子努力埋首在可以掌握的現狀,是不是就是充實的人生?二十七歲,人生過了一半的我,能夠告訴別人我前半生有過什麼值得的事情,I really have to think about it.
不過,明天還是要繼續。既然路都已經走了一半,不能退後也就只好前進。努力穿上積極熱情的面具,努力不辜負周遭的祝福,努力Be myself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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